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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院铁腕执行行政非诉案件

  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列为重点对象

  □记者 何悦 通讯员 朱华琳

  本报讯 3日,行政非诉案件专项执行新闻发布会召开,部署开展行政非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敦促行政非诉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作出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准予执行,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实现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案件。

  据统计,2012年以来,市法院收案行政非诉案件1068件,其中人社局92件、国土局202件、卫计局168件、环保局403件、市监局83件,其他职能部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也有相当部分未执结。目前结案328件,履行率不高,由此看出进一步加强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提高行政非诉案件履行率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为确保整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法院、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本次行动做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10月17日,市法院联合市法制办、检察院,召集人社局、国土局、卫计局、环保局、市监局召开了行政非诉案件专项执行准备会议,确定各行政机关在专项活动中的专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联络人名单,法院抽调专门的执行力量。法院与各行政机关对存案进行双向梳理,由法院排查未执结状态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各行政机关核实案件清单,对部分行政相对人尚未履行且未在法院立案执行的案件进行查漏补缺;对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经自行向各行政机关履行义务,但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的案件及时核销结案,防止误将已自行履行义务的人员列入失信名单;对经法院集中查控、各行政机关调查后重点梳理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列为本次执行的重点对象。

  10月底,市法院在市检察院、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卫计局、市监局的协助下,对前期排查出的一批有条件有能力履行的行政非诉案件被执行人,集中发送了执行通知书,现已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44份,8件案件主动履行。近期,市法院将按既定计划开展集中传唤工作,对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传唤,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为单位、集体的,还将对其负责人采取相应措施。通过这次执行活动,使有条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尽量得到执行,营造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永康日报 时政新闻 00003 2018-11-07 永康日报2018-11-0700006;永康日报2018-11-0700008 2 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