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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
开展传染病
防治专项检查
□通讯员 朱群飞
8月,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本次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其中医疗机构按照级别分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和未定级医疗机构(较大规模的未定级民营医院根据住院床位总数视同为同等级医院)。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
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范围的14家医疗卫生机构、8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后进行综合评价而得分,并录入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内。评价结果按照85分以上、 60~85分、60分以下的标准划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对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同时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