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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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龙山镇吕南宅二村环溪路孔孙凝平车加工厂未按时报送9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900元罚款。
5日,城西新区李工大道永康市申宏工贸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银川西路永康市东城儒闾卷门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5日,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银川西路永康市开发区满堂红足浴未按时报送2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6日,古山镇王南山工业区世方中路永康市兵隐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6日,古山镇王南山村南山路永康市方岩工艺制品厂未按时报送7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700元罚款。
6日,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车马何村永康市水力健杯业有限公司和永康市蔡民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2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6日,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长城村酥溪东路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