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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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古山镇浩山头村浩湖路永康市创冠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紫尊玻璃制品厂未按时报送4名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400元罚款。
13日,古山镇浩山头村浩湖路永康市康皖杯业有限公司、世雅下街村凤凰路永康市方岩跃红五金厂、世雅下街村凤凰路永康市巧乐滋工贸有限公司、金江龙村金双路永康市云云足浴店、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14日,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溪碧山村唐山路轩香阁饭店、古山镇浩山头村浩湖路永康市瑞涵不锈钢制品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