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拆违先行”再掀热潮
要求7月底前违建处置到位,专项行动累计问责83人
□首席记者 张赤奎
本报讯 “芝英镇胡祖坑村村干部带队自拆中”“古山镇各村党员干部违建自拆中”“象珠镇召开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部署会”“舟山镇召开全镇干部职工‘三改一拆’工作推进会,对‘党员干部拆违先锋行’等工作进行再部署”……近段时间,“永康三改一拆交流”微信群中,一条条与党员干部拆违相关的图文信息闪烁不停,这也标志着我市全面掀起了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的新热潮。
拆违能不能顺利推进,关键看公不公平。去年8月,我市部署开展全市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一批党员干部涉及违法建筑的问题,组织拆除一批违法建筑,问责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营造公平正义的拆违环境,为全面实现“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自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三改一拆办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今年4月,全市已累计拆除党员干部违法建筑755宗,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2.39万平方米。
在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拆违的同时,我市对党员干部违法建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敢动真格,确保发现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追责一批,持续释放违纪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方岩镇上里叶村党员胡某某未如实填报违法建筑,且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南街道傅店村党员梅某某、村民代表(非中共党员)傅某某未如实填报违法建筑,且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梅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傅某某受到组织约谈处理……”5月初,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交办,从严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并点名道姓将问责情况向全市通报。
此次被点名通报的,既有违建的党员,也有督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干部和镇街区领导干部,其中农村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人,立案审查1人,诫勉处理17人,组织约谈处理10人;镇街区党员干部受到诫勉处理2人,批评教育处理1人,提醒谈话处理6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已累计对83名党员干部予以问责,其中党纪处分4人,诫勉处理19人,通报批评44人,警示震慑作用明显。
“各镇街区要持续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的工作力度,对已排查出的党员干部违法建筑要加快工作进度,在7月底前处置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纪检监察组织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仍然心存侥幸、谎报瞒报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党员干部,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一律予以通报曝光。
下一步,我市还将把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后续拆除整改作为推进“扫黑除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对在拆除过程中徇私舞弊、包庇隐瞒、说情打招呼或以宗族、黑恶势力抵制拆除等行为,一律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以严明的纪律全力保障“无违建”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已经成为我市推动拆违工作的重要抓手。借助党员干部拆违先行示范带动效应,我市拆违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