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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栏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的朋友。野生动物保护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为提高人们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1982年,省政府确定每年4月4日至10日为爱鸟周,各地每年开展以爱鸟护鸟为主的保护宣传教育活动。1998年10月1日,《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根据《条例》的规定,每年的4月为全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4月10日至16日为全省爱鸟周,从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成为一项法定的宣传任务。多年来,全省各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野生动物的保护、科普知识的普及,提高了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增强了人们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由来
永康市农林局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