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明年1月召开
□记者 王伟建
本报讯 1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表决提出于2018年1月中下旬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美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忠飞、章锦水、祝鸿熙、王瑛、叶成超、陈剑云参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积合、市政协副主席胡潍伟及法检“两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办理落实工作的报告,并对市政府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评议。今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意见20件,13件已经办复。从办复情况上看,今年市政府办理落实情况较好,回复意见及办理情况都较为满意。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视察意见、执法检查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评议办法》(试行)进行测评。参加评议人员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意见、执法检查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逐项进行打分,并实行无记名投票。满意度测评满分为100分,80分至100分为满意。测评结果显示,各项办理落实工作都达到满意,其中《关于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征迁工作的视察意见》《关于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视察意见》《关于解放街区块拆迁工作的视察意见》满意度得分较高,达到了90分以上。这也充分显示出我市今年不遗余力推进民生工程、中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思想重视,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下一步,要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增强审计整改实效;充分运用审计整改成果,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了关于接受有关代表辞职的议案,并进行有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