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鞋长29.4厘米、高7.5厘米,右鞋长29.3厘米、高7.1厘米
这双运动鞋尺寸不一致,能调换吗
□记者 陈凯璐 通讯员 翁长武
“鞋类投诉见多了,可是顾客反映新鞋穿起来像‘拖鞋’,不仅有长有短,还有折痕,我们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投诉。”19日,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谈起前几天处理的一件消费者投诉案件时说。
9月10日晚上,市民翁先生在城区一家专卖店,购买了某品牌鞋子两双,总共花了517元。引起消费纠纷的是一双39码的运动鞋,花了168元。
“这双鞋我当场就穿回家了,从店里到望春东路六七百米的路,一路走就感觉右边这只鞋不跟脚,像穿拖鞋一样。”翁先生脱下一看,右鞋的脚后跟上面的鞋面上有一条明显的折痕,长度一比对,右鞋要短一些。
当晚,翁先生就赶回店里反映,要求调换一双。不过店员却以“鞋子已经穿过了、不能调换”为由拒绝了。
“如果没有穿来走过,怎么可能知道鞋子有问题呢?”翁先生坚持要求调换一双,在店内试穿了另外一双新鞋后,觉得合适就要离开。店员随之选择了报警。警察到场劝解后,双方还是谈不拢。
“这双鞋我穿不到两个钟头,一只长一只短,这样的运动鞋,叫我以后怎么穿出门?”9月13日,翁先生以该鞋“有质量问题”为由,投诉到市市场监管局12315,要求该店调换一双新运动鞋。
9月14日,双方一起来到市场监管局,当场使用顾客带来的钢卷尺,对这双39码的运动鞋进行了测量。双方均认可的测量结果是:左鞋鞋底长29.4厘米,右鞋鞋底长29.3厘米;鞋后跟从鞋底到顶部的高度(不包括鞋底本身的高度),左鞋高7.5厘米,右鞋高7.1厘米。右鞋脚后跟的鞋面上,目测有一条横向折痕。
记者注意到,翁先生拿来的购鞋小票,上面的质量三包规定:“一、包修:凡在三个月内出现开胶、断线、掉跟等质量问题的。二、包换:凡在一个月内出现断包脚、断底、断面、大小不一等质量问题的。三、包退:凡未经穿用,自购买之日起一周内,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注:人为损坏和等外商品不实行三包服务。”
由于被投诉鞋店店长坚持认为,这双鞋的这些问题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换。翁先生随即要求将鞋送到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定责任。但仍旧被店长拒绝。她表示只同意将该鞋送到厂家看过之后再确定如何解决。
“这双运动鞋的情况,到底是不是质量问题,我国的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表示,鞋类生产厂家的检测结果不是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顾客对它不认可,不能完全作为该鞋三包免责的依据。
但考虑到翁先生是该店的VIP客户,如果这双鞋依法送检定责任。肯定有一方损失比较大等因素,工作人员建议双方搁置争议、在不分责任的情况下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事。
9月14日下午,双方协商不成功,市场监管局终止调解,当面告知双方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该纠纷。顾客翁先生表示,自己正在考虑是否通过司法的方式依法送检定责任,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