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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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西城街道松石西路永康市致恒五金工具厂业主章某珍、松石路木与果子店业主严某星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27日,古山镇前塘村永康市圣尚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4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400元罚款。
27日,古山镇王南山工业区永康市赛尔安防护用品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28日,芝英镇上亳塘新村印江南包装有限公司、石柱镇下里溪工业区永康市鼎坚工具业主李某晶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28日,龙山镇吕南宅四村陈振省加工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