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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江南街道城南路吕氏养生馆、江南街道城南路永康一中、石柱镇上里溪村石柱粮站业主褚某敦、龙山镇桥下三村朱宝财加工厂、龙山镇桥下三村永康市亮赫不锈钢制品加工厂、唐先镇唐先四村百世快递唐先分部业主李某、古山镇孙宅村浙江嘉盛工具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东城街道溪中东路永康市钻石年代会所未按时报送4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4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
18日,石柱镇郎村房东温某明、东城街道东库街房东曹某威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19日,经济开发区大坟山沿村房东陈某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20日,东城街道夏溪村房东胡某平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在房屋出租或停租时,房东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承租或离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