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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名街(路)长每周三定期巡街

  紧盯集镇街容街貌、环境卫生和街面秩序

  □记者 张赤奎 见习记者 胡徐榕

  本报讯 19日,骄阳似火。唐先镇镇长陈新智早早来到办公室,将手头上的工作安排到位后,就带着相关人员上路巡查了。原来,每周的星期三是陈新智履行街(路)长职责的日子,当天是他今年第七次到责任路段巡查了。

  当天上午,唐先镇的街(路)长全员出动,分为两个巡查小组,按照规划好的路线分头展开巡查,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劝导、规范并督促整改,共劝导规范出店经营户30余户,劝离流动摊点6个,清除墙体小广告12块。同时,针对发现的污水横流、乱堆乱放等问题,巡查组要求商家限期整改。记者注意到,在唐先镇各主次干道的显要位置,都竖有一块标牌,除了街(路)长、成员名单以及监督电话外,还清晰地列出了街(路)长的工作职责。其实,不仅仅是唐先镇,类似的标牌在我市其他镇集镇范围主次干道随处可见。

  今年4月,我市借鉴河长制长效管理经验,在纳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11个镇集镇范围全面实行街(路)长、格长制,并将每周的星期三作为固定的街(路)长、格长巡查日。各镇根据集镇规模和主次干道分布情况,分别设置不同数量的街(路)长、格长。其中街(路)长一般由镇领导班子担任,格长则由集镇范围各村村两委主职干部担任,街(路)长、格长下面另设有3-5名成员。目前,11个镇共设街(路)长65名、格长69名。

  街(路)长、格长职责也很明确,主要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街容街貌、环境卫生、街面秩序等工作,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劝导出店经营、乱停乱放、乱堆乱放、乱披乱挂等行为;开展或配合乱搭乱建拆除和街景立面的整治工作;监督落实门前三包、地面保洁工作;检查果壳箱、垃圾桶等公共配套设施的运维情况;及时发现并督导处理路面污水横流问题;制止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等陋习;积极开展或配合线乱拉、家庭作坊等整治工作。

  除了实行固定巡查日制度外,我市还将街(路)长、格长履职情况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督查内容,要求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有交办、有整改、有台账,确保街(路)长、格长履职到位。下一步,我市还将结合省、金华市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完善街(路)长、格长制,形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永康日报 要闻 00001 2017-07-20 永康日报2017-07-2000013;61516 2 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