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创业就业
破解资金瓶颈
高校毕业生等
创业人群乐享
系列政策福利
□记者 王靖宁 通讯员 叶舒畅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激发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人群热情,该局狠下功夫,拓展就业渠道,搭建创业平台,完善精准服务,强化困难帮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护航市民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可享社保补贴
据了解,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于2015年后在我市初次创业的,按政策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全额贴息“创业贷”、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创办电商企业的每年不超过2.4万元)及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还可享受一次性6000元的租房补贴。
除创业补贴外,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一系列就业“福利”。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享受缴纳社保费约2/3的社保补贴,若高校毕业生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层社会服务岗位的,可享受本市上年度在岗位职工平均工资80%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此外,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创业贷”下起及时雨
除了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到政策“大红包”的还有其他各类创业人群。
“这个政策真是场‘及时雨’,有了这笔资金,我就能安心创业了!”前往办理二类“创业贷”的市民王先生说。
王先生多年前因事故导致双脚受伤,一次偶然机会,他从朋友口中了解到二类“创业贷”的相关政策。“这简直是为我打上一针‘强心剂’。”详细了解政策后,王先生辞掉工作,申请注册了营业执照,认定取得了就业创业证,经贷款资格认定审查后,顺利申请了30万元贷款,并享受3年全额贴息。
“只要是2015年1月1日后在我市初次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包括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网络创业者都可以按规定申请二类‘创业贷’,并享受全额或半额贴息。”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处负责人叶舒畅说,二类“创业贷”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 、随军家属均可享受最高期限为3年的全额贴息,而其他城乡创业者也可享受最高期限为3年的半额贴息。
据悉,今年4月初,我市正式开放二类“创业贷”业务。两个月内,前往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处咨询政策细则的创业者络绎不绝,截至6月底,已审核贷款额度920万元,发放贷款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