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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家在门口公共停车位上放置凳子木牌等障碍物

  这样做既违规也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李先生来电:南苑路、城东路和金城路上,有不少店家在店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挖空心思放置各种障碍物,占用公共资源。

  市综合执法局:我局江南中队、东城中队执法队员到现场查看,经核查,已暂扣20个禁止停车的牌子,后续将加强该地段的巡查。执法队员已与店铺店主沟通,告知店主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

  通讯员黄徐婷报道 为缓解市区停车难的状态,近两年综合执法局合理规划,在我市人流量较大的主道路上都规划了公共停车位,以方便市民。

  不过,有些店主为了不让店门被堵,使用禁止停车牌、路障等方式占用公共停车位,浪费公共资源。近日,市民李先生就向8890反映了这一类不良现象。

  前几天,李先生到市区购置物品,经过金城路时,看见某一家餐饮店门口的两个公共停车位上放了凳子、木牌,阻碍其他车辆停放。而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城东路、南苑路等沿街店铺较多的道路上,很多店家也会在门口设置障碍物。 “有车位却不能停,很多车子只能停在机动车道上。”李先生说不让停放车辆,使本就不宽的道路更加拥挤。

  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在公共场地上,只有出于维持公共交通秩序的需要时,交警等相关部门才能设置禁止停车牌。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综合执法局已派辖区中队进行现场巡查。对有此行为的店家予以警告,并要求自行清理车位上的障碍物,否则巡逻队员将按规定扣留这些障碍物品。如果再继续占用,执法队员将予以严惩。


永康日报 8890 00006 2017-07-01 永康日报2017-07-0100014;永康日报2017-07-0100015;60263 2 2017年07月0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