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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绒袖子被洗坏,还是自然磨损?

  依据洗染服务新规成功调解

  □记者 陈凯璐 通讯员 翁长武

  近日,家住花街镇的胡女士致电市市场监管局,向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的一起洗衣纠纷。

  5月初,胡女士将一件羊绒衣服送到城区一家洗衣店,打算洗完就存放柜子里。几天后,胡女士再次来到洗衣店取衣。在检查衣服时,她发现袖子疑似被洗破损了。

  对此,胡女士认为该赔偿损失给自己。但是店方觉得这是自然磨损,不肯答应胡女士的要求。胡女士将店方投诉到了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马上调查,同时宣讲新《浙江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上的相关规定,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投诉洗衣店补偿给胡女士60元钱。

  据了解,这是市场监管局首次适用新《浙江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成功调处的一起洗衣纠纷。今年5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浙江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洗染纠纷产生后,需分析产生原因,分清责任,如确属经营者造成的,应予以赔偿;如属衣物本身质量问题所致,经营者不予赔偿。

  另外,该《办法》第五条还规定了洗衣店漏检要担责和消费者取衣不当场验收经营者可以免责的两种特别情形:衣物在收件后若发现漏检情况,店家须保持衣物原样,并及时与消费者取得联系,经双方确认漏检等问题,方再洗涤,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经营者承担。消费者取衣时,应当场验收,如离店后发现有难以认定的洗染质量问题,经营者可不承担责任。普通洗涤的,单件衣物丢失或严重受损的,按洗涤费的10至20倍给予补偿。单件衣物最多补偿3000元。议价清洗的,按照约定金额理赔。


永康日报 8890 00010 2017-06-01 永康日报2017-06-0100010;58179;永康日报2017-06-0100011 2 2017年06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