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岂容
诬告造谣
本报评论员
昨日,全市村(居)委会投票选举工作正式拉开帷幕。24日召开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再次对村社换届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狠刹诬告乱告、不分黑白等不良风气。
随着村社换届工作的深入,诬告造谣又开始“风吹草动”。从目前相关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近期信访件呈上升趋势,有些确实真实反映了候选人存在的问题,但很大一部分系信访人故意捏造他人违纪违法事实的恶意举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诬告。还有的为了一己私利或泄私愤,恶意造谣传谣,故意贬损他人。这种只有在换届期间才会集中出现的“换届式”造谣诬告,破坏的是政治生态,败坏的是社会风气。
诬告造谣者往往无中生有、恶意中伤、栽赃陷害,采取种种阴暗的手段恶意造谣、诬陷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抛弃了道德规范,丧失了人格底线,为世人所不齿,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从目前查实的情况来看,有的张贴“大字报”诋毁他人,有的道听途说未经证实恶意举报,给换届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对这种歪风邪气,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纪律约束、制度规范、法律制裁等手段坚决打击、严厉惩处。 (下转2版)
一方面,要畅通信访渠道,保持“耳聪目明”,严防“带病上岗”。对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或公开查明的真相,让“谣言止于智者”,让居心叵测者“无机可乘”“无缝可钻”。另一方面,要进行规范引导,避免“空穴来风”。对有关换届信息及时公开,打破各种幻想,防止少数人动“歪心思”“瞎猜疑”。
诬告造谣不仅扰乱了换届秩序,也严重挫伤了那些敢于担当、勤于干事的候选人的积极性。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擦亮眼睛,及时发现各种不良苗头,对诬告造谣行为和诬告造谣者“亮剑”“出招”,为受到诬告陷害的人“洗冤”“撑腰”,持续释放“露头就打”“打痛打怕”的强烈信号,让那些想“搞名堂”的人悬崖勒马,让那些诬告造谣者付出沉重代价,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