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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期满,公司没续约,辞职却要扣走员工30%工资

  公司做法不合理,可能还得赔偿损失

  183******77梁先生来电: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提出辞职了,老板却要扣我30%的工资,想咨询一下是否合理?

  通讯员黄徐婷报道 梁先生是外地人,去年2月到永康某公司入职,当时签署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今年2月,合同期满了,公司也没提出续约合同,再加上近日家有急事,于是梁先生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很快就同意了,但是却要扣下30%的工资,理由是梁先生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辞工。

  得知此事,梁先生犹豫了,可是家里催得急,必须回家一趟,同时他也疑惑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也没有提出续签,现在辞职不应该扣工资呀。

  碰上这烦心事,他是吃不好饭,睡不好觉,直到有朋友建议他向8890平台咨询此事。

  就此事,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解释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履行。

  梁先生与该公司签署一年期劳动合同,现已到期,若梁先生有意愿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公司却没有提出续签,梁先生由此提出辞职的,公司需给予一定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年限,用人单位要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此补偿金具体数额需经过劳动仲裁院核实确定;若梁先生不愿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的,可自行离职,无须给予公司任何赔偿,因此,公司提出扣30%的工资要求是不合理的。

  上述情况,如无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至少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用人单位可根据由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劳动者给予相应经济赔偿。


永康日报 8890 00010 2017-03-14 永康日报2017-03-1400012;永康日报2017-03-1400013;永康日报2017-03-1400014 2 2017年03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