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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金额提高,遗失若不补办,退休后不再享受补助
奖励金额不变,符合条件者可随时申领补办
137******23胡先生来电:我在微信朋友圈见到一条信息。消息说,60年代出生的市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不补办的情况,退休之后不能享受政府补助。我想了解下这个信息是否属实。
记者任晓报道 胡先生今年53岁,只育有一个女儿。
多年前遗失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他一直没去补办,因为每年都还定时收到政府的补助金。但近日,一则在微信里被不断刷屏的消息让他再也坐不住了。
“微信里说,独生子女补助从106元增加到了400多元。但是1960年至1970年之间出生的父母,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不补办的话,退休以后就不再享受政府补助。”证件早已经遗失,又听说我市已不再办理该证的胡先生十分关心这消息的真假。
近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卫计局计生服务科的郎科长。对于这一消息,郎科长表示:“这是一个假消息。”
首先,我市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为每人每年1440元(120元/人/月),高于省标准的80元/人/月。该奖励补助也并没有如消息中所说的有提升。
第二,根据新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的,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办理。
但是197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是依法生育过二个子女但现存一个子女的家庭,仍然可以随时申领、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但领证前的相关待遇不再补发。
第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1、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本市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奖扶当年年底前年满60周岁。
申请需要的证件有:本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鉴于目前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没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之分”。若是已经换了户口本的市民需要申领该项补助,还需在村里开具的证明材料中写清楚户籍制度改革前是否属于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