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代会召开
代表提案工作
委员会全体会议
□记者 王导
本报讯 27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组关于代表提案收集初审情况的汇报,审议代表提案组审核情况报告(草案)。陈立新主持会议。
截至27日上午9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案表70件。经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将其中68件作为提案处理,2件作为代表来信处理。
68件提案分为10大项:有关党的建设方面7件,占10.3%;思想文明方面5件,占7.4%;民主法治方面3件,占4.4%;工业经济方面7件,占10.3%;农业农村方面7件,占10.3%;城镇建设方面10件,占14.7%;生态环保方面2件,占2.9%;交通旅游方面9件,占13.2%;民生事业方面13件,占19.1%;财经商贸方面5件,占7.4%。
会议指出,提案反映了党员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意志和心声。办理这些提案,对于促进党内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永康新腾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代表提案由市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拟订承办方案,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进行办理。市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要根据《浙江省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试行)》的要求,切实做好代表提案的办理工作。各主办、协办单位要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办理成效,并认真负责地答复给有关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