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象珠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公示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永康市象珠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自2016年10月22日至2016年11月21日。
二、公示地点: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www.yk.gov.cn)及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公开栏。
三、反馈受理: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永康市规划局,联系电话:87180969,邮箱:yksghj@163.com;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89291576,邮箱:1556696454@qq.com。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
永康市规划局
象珠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