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决定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12月下旬召开
□记者 张赤奎
本报讯 17日,市委书记徐华水主持召开中共永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永康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12月下旬在永康召开。
会议通报了永康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讨论了《中国共产党永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召开中共永康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并表决通过《决议》;讨论了《永康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征集与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在2012年1月召开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各党代表从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议党参政,大会秘书处提案组共收到代表提案100件,经审查,其中94件提案作为提案处理,6件提案作为代表来信处理。在94件提案中,有关党的建设方面21件,占22.34%;农林水土方面15件,占15.96%;工业经济方面1件,占1.06%;城建环保方面15件,占15.96%;交通旅游方面15件,占15.96%;人事劳动民政方面7件,占7.45%;科教文卫体方面9件,占9.57%;财经商贸方面5件,占5.32%;政治法律方面3件,占3.19%;其他方面3件,占3.19%。
会议指出,党代会闭会后,受市委委托,由市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拟定承办方案,明确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会议,责成29个部门单位和镇街区作为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各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积极落实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并在6个月内将代表提案办理结果书面答复领衔代表。94件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提案代表对办理的提案评价满意的94件,满意率达100%。
会议指出,代表提案是党代表作用发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下一步,我市将把党代表提案工作列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主要日程安排之中,进一步把代表提案活动组织好、征集好、办理好。
会议指出,在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上,市委提出了下半年工作主题:拉高标杆补短板,开放发展增活力,全面完成好十三次党代会和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在距离年底、距离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只有2个月左右时间,全市上下要按照市委确定的“把握趋势强定力、大干快上强推进、奋发努力抓落实”工作主题,再接再厉,最后冲刺,确保全面完成十三次党代会和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此次市委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正式启动,下步的党代表选举和党代会筹备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各党组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保证党代会顺利召开,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