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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坟通告

  为了积极配合镇政府打造南片花园式村庄重点工程,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要求本村石牛山脚土地平整田块,以及村庄段防火路上下可视范围内的坟墓搬迁至骨灰堂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墓要求在2016年12月21日(冬至)后10天内迁入骨灰堂。

  二、补偿标准:现公墓内的坟墓退还坟基款。另补偿每棺600元,其他补偿每棺600元,双棺补偿800元。

  三、逾期未迁移的按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通告

  永康市唐先镇岩渡里村村委会

  2016年9月28日


永康日报 8890 00004 2016-10-01 永康日报2016-10-0100022;永康日报2016-10-0100025 2 2016年10月0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