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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启动缴费

  全面推行社保卡代扣代缴,财政补助560元/人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22日,记者从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新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正式启动。今年,我市在去年方岩镇、城西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社保卡缴费方式。这也是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最大变化。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800元,其中个人只需缴纳240元,剩余560元由财政补助。2016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续保人员,持有社保卡并与永康农商银行签订医保费代扣协议的,只需在2016年11月15日前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240元即可。新参保人员则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办理参保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以外,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以及符合我市积分入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一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今年参保缴费工作按先在校学生、后城乡居民的顺序进行,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参保、续保,个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目前,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3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数达46.8万,医保制度运行总体良好,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民政救助为托底,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

  会议要求镇村干部主动上门,做好通知与提醒,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个,参保率达98%以上;承办代扣代缴业务的银行则要落实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参保缴费;有关部门则要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全面推进阳光医保智能审核,也要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美蓉出席动员会。


永康日报 要闻 00001 2016-09-23 永康日报2016-09-2300013;40579 2 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