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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蓝色屋面”集中整治

  力争年底初见成效,2年内实现区域整体环境根本改善

  □记者 王伟建

  本报讯 近日,石柱镇对新店工业功能分区的“蓝色屋面”厂房进行整治,拆除了约1万平方米的蓝色彩钢瓦,换成了与大地色彩较为协调的灰色。

  “蓝色屋面”是指以与周边自然环境或建筑群不协调、影响市容市貌的彩色屋顶及立面,多以蓝色为代表。近年来,由于缺乏必要的建筑色彩管理,我市“蓝色屋面”建筑物涌现,成为制约美丽城乡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了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蓝色屋面”集中整治和改造工作,指导企业生产和使用色彩符合标准的彩钢瓦。同时,我市还将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道、省道沿线、县(市)交界处及入城口等两侧可视范围内工业企业各类“蓝色屋面”彩钢房(棚)、建(构)筑物列入整治改造范围,力争年底初见成效,2年内实现区域整体环境根本改善。

  据悉,我市还明确了整治原则,针对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凡是违法搭建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2013年10月1日后违法搭建的一律拆除;历史存量违建中不符合“无违建”创建标准的一律拆除;凡是存在视觉污染、有碍观瞻的“蓝色屋面”彩钢房(棚)、建(构)筑,一律按规定标准对屋面、立面进行材质或色彩改造,使其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同时,今年年底完成高铁和高速公路沿线工业企业“蓝色屋面”整治;2年内完成国道、省道沿线、县(市)交界处及入城口等工业企业“蓝色屋面”整治。

  新店工业功能分区的一名企业主表示,企业支持“蓝色屋面”整治工作。他说:“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环境效益。同在一片土地,拥有新鲜的空气、秀丽的风景是共同的追求。”


永康日报 要闻 00001 2016-08-07 36874 2 2016年08月0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