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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条政策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

  “六个降低”惠及实体经济发展

  □记者 王导

  本报讯 “听说我市又出税收新政扶持我们小微企业了,是不是真的?”近日,刚刚下海创业的市民王军在网上看到消息,小微企业又迎来政策利好,而且是实打实地税费减征减免,急匆匆地致电记者询问。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我市结合国家、省、市已经明确的各项涉企、惠企政策,并力求在减负惠企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了34条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系列政策。

  根据《意见》,我市将从“六个降低”入手,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具体包括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成本、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切实优化服务降低企业成本。

  该《意见》打出了有效化解过剩产能的系列政策“组合拳”,大力推进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助推我市企业健康转型,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这是我市响应持续为企业减负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积极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的重大举措。

  其中,涉及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有6条,主要措施有全面实施并落实“营改增”、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等。

  “这些政策真是我们小微企业的福音。”王军告诉记者,经过去年市场开拓,他的公司今年的月销售额达到了七八万元。根据《意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从原先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扩大到了不超过10万元,他的公司仅此一项一年预计可多省2000多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意见》涉及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的有5条,分别为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减轻出租车行业负担、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用地成本、实行涉企收费优惠政策。

  关于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有8条,包括减少企业社保支出、实施社保费征缴过渡政策、深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减免办理改革、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力度、鼓励企业人才引进、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推进“机器换人”。

  适用降低财务成本的有8条,包括彻底解决转贷难题、减轻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金融机构涉企融资收费标准、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政府采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设备租赁费用、鼓励企业采购本地产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对接。

  推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的有1条,具体为落实电价水价调整政策。调整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电价,鼓励自主发电;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较高的企业实施水价等方面优惠差别政策。

  《意见》为我市企业降了“看得见”的成本,也着力为企业减轻“看不见”的负担。其中,推进优化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方面的有4条,包括简化办税流程、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外贸企业通关环境、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为推进政策的落地实施,《意见》中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强化考核督查”等3项保障措施。据悉,该《意见》自8月1日起施行,暂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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