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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瓶装液化气

  要实名登记

  □记者 吕育才 颜元滔 通讯员 黄根根

  本报讯 6月29日晚,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30多名灌气点负责人聚集一堂,学习瓶装液化气销售实行“实名登记”相关规定和具体做法。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瓶装液化气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我市瓶装液化气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购气人应凭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购气。工作人员将如实登记购气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用气地址、联系方式、钢瓶型号及编号等信息,做到销售情况可追溯。若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拒绝销售液化气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钢瓶充装、钢瓶运输、销售配送等各环节的台账资料,做到“户户实名登记,钢瓶去向精准”。

  市建设、城管部门相关领导到场指导。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负责人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部署“实名登记”售气的具体工作。


永康日报 社会点击 00005 2016-07-01 永康日报2016-07-0100007;33941 2 2016年07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