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举措实现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
三类家庭纳入,明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要达万元以上
□记者 颜元滔
本报讯 近日,西城街道山下村村民颜女士早早来到民政局递交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申请。半年前,颜女士的丈夫胡先生不幸被查出肺癌,化疗、左肺摘除等手术花去了20多万元的医疗费,欠下大笔债务,两个孩子都还在念书,靠颜女士一人打临工根本撑不起这个家。
好在不久前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低保边缘家庭纳入了精准扶贫的范围,这意味着颜女士一家一旦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就能在医疗救助补助等方面得到更多实惠。
根据实施意见,此次深化精准扶贫工作将围绕低收入家庭增收脱贫和病残灾家庭减负两个重点,以低保标准以下贫困人口100%消除、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措施100%到户为年度目标,切实做好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消除后巩固提升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低收入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增幅达15%以上,其中2016年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2017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10000元以上。
精准扶贫的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三类家庭,即持有效 《永康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简称低保家庭)和《永康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济证》家庭(简称低保边缘家庭)的低收入家庭;因病医疗自负及合理自费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因残疾造成家庭贫困,自救尚不能有效解决困难,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家庭的因病、残致贫家庭;因交通事故、火灾、溺水、房屋损毁、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灾致贫家庭三类。
按照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要求,此次精准扶贫工作将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资金扶持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集中整合资源,因村因户施策,精准定向帮扶,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为此,实施意见明确了包括完善低收入认定排查机制,实施因病致贫救助行动,实施因残致贫救助行动,实施因灾致贫救助行动,实施住房困难救助行动,实施教育成长帮扶计划,实施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精神关爱帮扶计划,实施干部结对帮扶计划,实施社会慈善帮扶计划在内的十项举措。
从该十项措施中可以看得出,此后精准扶贫工作不光扶贫,在加强“造血”方面,更是因地制宜、因户而异、因人而异地扶志、扶智。
例如实施因残致贫救助行动中,要求强化残疾人服务软硬件建设,为精障智障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实施教育成长帮扶计划将通过落实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对三类扶贫对象子女,实施教育救助,为其创造更好的就业脱贫潜在条件,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则以低收入家庭就业创业需求为向导,全方位提供指导扶持,深入开展以低收入家庭增收脱贫为目的的造血式帮扶等。
“精准扶贫重在解扶贫中的难题,破脱贫中的瓶颈。只有减少盲目性,增强针对性,突出协作性,提高实效性,才能真正让贫困群众祛贫根,奔富路。”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