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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 我的新房终于可以开建了
“我家的老房子拆掉都已经三年了,现在总算可以动工了。新房第一层估计5月底前就能造好,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家就能住进新房子了,真的要好好感谢一下你们啊。”石柱镇某村的村民陈华(化名),在与石柱镇派出所调解员李世雄通话时,不住地感慨。
在石四线旁不远处,几位工人正在造一幢房子。这里曾是陈华的老房子,三年前,陈华将老房子拆了重建,但因为种种原因,房子耽搁了三年。如今终于可以开始建了,陈华一家显得都很高兴。
老房拆建,亲兄弟间起了纷争
看着眼前一天天高起来的房子,陈华悬了三年的一颗心终于落了下来。
2013年3月,陈华打算将位于哥哥陈正家斜对面的老房子拆掉重建。但因为种种原因,陈华一家与陈正一家起了冲突,陈正拒绝签订四邻协议。
陈华一面看着已经拆掉的老房子,一面想到哥哥一家不同意重建,越想越气。双方继而发生了争吵,一怒之下动了手。争执中,陈华不慎将嫂子打伤,石柱派出所介入处理,经法医鉴定,陈华嫂子达到轻伤级别。
从此之后,双方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更加紧张,时常发生争吵。而陈华一家,面对已经拆掉的老房子却无法重建,全家人只能暂时在出租房里居住,而且致人轻伤的他,也背负了不小的心理压力。
三年调解了十多次均未果
“从他们双方打架那次开始,到现在差不多3年了,为了这件事,不光是我们派出所,镇里、村里的干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石柱派出所民警李挺是经办民警,对事情的来龙去脉非常清楚,“好几次已经接近和解,就差签字了,可双方又翻出陈年旧账,调解又陷入僵局。”李挺说。
“为了调解成功,前前后后花了总共快三年时间,我的印象太深刻了。”谈到这事,一年要调解200多起纠纷的老调解员李世雄记忆犹新,为了让双方顺利地调解成功,派出所民警与调解员不知花费了多少心思。功夫不负有心人,工作人员的耐心付出,总算让我们对这起调解看到了希望。
“老娘舅”耐心调解,两兄弟互相谅解
2015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刚到上班时间,石柱派出所的调解室内就传出了激烈的争吵声,来到调解室的两家人,见面后又开始争执起来。民警李挺安抚了双方的情绪后,说道:“今天请双方过来,我们是下定决心了,要把你们之间的矛盾调解好、处理好,不能继续拖下去了。”
看到现场的气氛稍微缓和了一些,调解员李世雄开始对双方进行理性、耐心的调解。但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你一言我一语,调解现场一度剑拔弩张。李世雄认为,这样的情况如果持续下去,调解肯定无法顺利进行。于是他决定将双方分开,先对陈华一家单独进行调解。通过之前的数次调解,李世雄明白陈华的顾虑,他是希望和解的,但是担心付了赔偿款后,哥哥一家还是不同意其建房。
调解员接着对陈正一家晓之以理,李挺告诉陈正:“你们俩是亲兄弟,比起对簿公堂,和解更有利于今后和睦相处。陈华打人的事情,派出所完全可以直接依法进行处理,但是这样一来,你们兄弟之间也就失去了和好的余地,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你觉得呢?”而在另外一边,李世雄说服了陈华适当增加赔偿金额,但是赔偿金必须由村集体暂时代为保管,待陈华家的新房第一层建好后,方可付款。
到了中午吃饭时间,由于担心中断调解导致功亏一篑,民警与调解员匆匆吃了份快餐,便继续进行调解。到了下午,驻村干部、村干部等人也加入了调解队伍。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家人的态度已经有了明显的松动,双方都表示愿意和解,但考虑到之前的经历,双方还是顾虑重重,总怕自己吃亏。
为了让双方彻底消除顾虑,下午5点,调解人员冒雨来到陈华家老宅现场进行勘察,丈量间距,晚上9点,双方口头达成了调解协议,李世雄将双方认可的约定内容详细记录,将和解协议形成文字,最后让双方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按了手印,并进行录像拍照。等到调解结束时,已经是晚上10点。不知不觉13个小时过去了,饥肠辘辘的民警与调解员这才想起,自己连晚饭还没吃。
漫画:胡奇昶
亲属、邻里之间如果存在矛盾,建议彼此之间通过沟通来化解,也可以找镇、村或派出所来解决,千万不要依靠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只会导致矛盾激化,于人于己都不利。
——石柱所民警 李挺
家庭成员间、邻里间发生矛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发生矛盾后不要冲动,更不能意气用事,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途径来解决。
——调解员 李世雄
对于家庭间存在的纠纷,亲情是无价的,当纠纷不可避免地发生时,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保持冷静,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斤斤计较,更不能针尖对麦芒。其实,很多矛盾的产生,都是由于家庭成员间缺乏必要的沟通而导致的,所以要多给对方陈述的机会,充分了解对方的想法,回应对方关切,力避使用暴力。虽然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是“家和万事兴”才是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基础。
——吴航鑫
□记者 陈凯璐 见习记者 吴航鑫
调解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