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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村交界地带山林被采伐 违法!

  森林公安在实地调查取证 严查!

  园周村的

  看过来

  随意采伐林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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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来电:江南街道园周村与东村之间的一片林地上,有不少树木被采伐,听说是为了建造房子,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制止。

  农林局:我局森林公安工作人员已去现场查看,从附近村民处了解到,树木被采伐,并非为了建造房子之用,具体用途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此举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森林公安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记者俞晓赟报道 “年前,有人开着作业机械车驶入这片树林,推倒了一些树木。”2月29日上午,家住江南街道园周村的周先生向8890反映。

  接到投诉后,农林局森林公安工作人员立刻前往现场查看情况。经了解,市民所反映的这片林地,位于园周村集资厂房附近的一片空地上。在现场,森林公安工作人员发现路面上有机械车作业的痕迹,也发现了部分被采伐之后的树根。

  “现场确实有树木被采伐,但是树根清理得比较干净,暂时无法根据现场的情况判断采伐了多少棵树木。”现场勘查的工作人员一边拍照一边做记录。

  “由于此处属于园周村与东村的交界地带,山林的归属问题一时较难确定。但是无论何种情况,随意采伐山林都是不允许的,采伐者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森林法》规定,除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或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其他情况下,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工作人员解释,房前屋后零星林木是指农村居民宅基地范围内零星分布的树木。而诉求人反映的这片林地不属于自留地和房前屋后范围,也没有许可证,不能私自处理。

  近日,森林公安工作人员又前往园周村,在深入调查取证后,将作出处理。


永康日报 8890 00005 2016-03-04 永康日报2016-03-0400018;永康日报2016-03-0400019;永康日报2016-03-0400020;永康日报2016-03-0400022;永康日报2016-03-0400021;24065 2 2016年03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