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购房补贴是否延期,如何申请?
读者来电
□记者 黄根根
近日,市民施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表示自己在12月底购买了一套新房,但已经超出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截止时间,问该政策是否会延期以及如何申请?
13日,记者致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长胡政感,他表示,经过上级批准,我市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截止时间已由2015年11月30日延续到2016年6月30日,只要是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我市参加工作并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员均可享受永康市大学生购房2万元的补贴政策。
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规定,每人只享受一次,符合补贴条件的大学生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的,可以共同申请,同时享受每人2万元补贴,每套房产共同申请人不得多于2人。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将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材料提交至房屋售楼处,由开发商将资料(含电子文档)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审核购房合同和发票等资料,通过后补贴人员名单将在建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再将补贴人员名单、个人信息及补贴金额报市财政局,由财政局将购房补贴款直接汇入购房者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