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百事
二孩放开后
独生子女优待政策
有无变化
市民来电:二孩放开后,原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励政策是否还可延续?
卫计局:根据新《计生法》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奖励不用退还。
精神残疾的病人
就医可享哪些优惠
市民来电:听说精神残疾的患者就医时有优惠,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卫计局:根据规定,从2015年12月起,有永康户籍和二代残疾证,且已纳入省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精神残疾患者,就医时可享受部分门诊药品、部分检查项目免费政策。
病人需先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相关文件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办理“永康市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卡”,持卡就医可直接享受免费项目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