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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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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元押金引发一场“血案”

  一方受伤住了院,一方多花两万元,代价忒大了!

  □通讯员 童斯旷

  近日,芝英派出所调解了一起因琐事引起的打架纠纷,最终一方赔偿了两万元。让人唏嘘的是,发生打架的起因竟然只是为了100元钱。

  当日中午12时许,芝英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芝英镇郭山街有人打架。

  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到现场处置。经了解,打架的双方分别是永康籍的胡某和贵州籍的伍某,两人是出租房房东与租客的关系。

  事发当日,因退租的伍某未打扫好出租房,胡某要没收100元房租押金,遭到伍某拒绝。双方从言语上的矛盾很快转变成口角,并动起手来。最终,胡某将伍某打伤,伍某的肋骨、左侧眉骨均受了伤,得住院治疗。

  伍某出院之后,办案民警组织当事双方在派出所进行调解。伍某带着十几名亲戚一起来到了派出所。因肋骨、眉骨受伤,伍某向胡某提出了大数额的赔偿要求,但胡某拒绝给予这么大数额的赔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互不相让,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能顺利将双方的矛盾彻底化解,办案民警多次到当事人家里走访,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民警进行单方交心沟通、教育疏导,双方均心平气和起来。

  之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进行再一次调解,并希望能通过派出所来调解此事。

  22日,民警眼看时机已成熟,便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民警调解协商,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最终赔偿金额敲定在2.05万元,双方签好治安调解书。这场因100元引发的“血案”最终结案。

  “为了100元钱,一方受尽了伤痛折磨,一方付出2万多元的代价,真的很不值。其实,只要当时双方都能心平气和一些,都为双方考虑一下,事情就不会发展成这样。”办案民警说。

  年关将近,一些因债务、薪酬等矛盾纠纷也会多起来。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遇事要冷静,再复杂的纠纷都可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切不能冲动逞一时之快诉诸暴力,罔顾法律而犯下大错。打架斗殴没有赢家,往往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永康日报 警界 00011 2015-12-30 永康日报2015-12-3000013;19271 2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