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价”买了金首饰
购赃、藏赃叔侄3人被刑拘
□通讯员 陈梦暄 记者 章芳敏
本报讯 “我家里的金器被偷了。”22日晚,古山派出所接到市民任女士报警,她称小偷可能是自己的弟弟陈某。民警将嫌疑人陈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陈某尚在校读书,他与任女士是同母异父的姐弟,他跟父姓,姐姐跟母姓。今年7月,陈某趁姐姐不在家,偷走了10余件金首饰。
3天后,陈某把这些金首饰拿到首饰店卖。因为没有发票,店老板不愿收购。他只好沿着古山老街转悠,看到哪户门开着,就进去问要不要买黄金,不管大小,统统100元一件。最终,他以600元的价格将100多克重的6件金首饰,卖给了贵州人张某。
黄金是真的,但是价格这么便宜,张某的妻子洪某怀疑这些黄金来路不正。但张某说:“买都买来了,总不能扔掉吧。”于是,两人就怀着侥幸的心理将这些黄金首饰收了起来。
事隔半年,陈某盗窃黄金首饰的行为东窗事发。民警带着陈某到古山老街寻找购赃嫌疑人。
不料,民警找人一幕被住在张某夫妇楼上的王某看到了。王某今年29岁,是张某的侄子。王某马上把这事告诉了张某。张某心虚,想把金器放到王某处,王某一口应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调查审讯,民警将张某、洪某、王某抓获归案,并在王某的住处搜出金手链1条、金项链1条、金戒指4枚,三人对购赃、转移赃物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洪某与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事拘留,陈某因未成年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