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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善《关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万大礼包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近日,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关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意见》增加了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村级经济、农机保险、龙头企业规范生产、省级林业“最美系列”称号等奖励内容,通过不断完善推进农村集约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农业标准化等六大方面,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以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各种奖励将按新制定的《意见》予以兑现,初步估算,市财政将兑现奖金200多万元。”市农林局负责人表示,预计明年初奖金将陆续发放到户。
一、推进农村集约发展
对带动本地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生产销售发展良好的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实行项目扶持。获评国家三星、四星、五星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万、5万、10万元的奖励。获评金华市级森林人家、省级森林家园、省级森林休闲养生区的,分别给予2万、5万、1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内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种、示范、推广和市场开拓等方面有所创新、成绩突出、对农业产业化贡献大的农业科技人员,每年评选10名予以奖励。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新建5立方米以上砼的蓄水池,每口补贴1000元,体积每增加5立方米,补贴增加500元;建设节水灌溉面积100亩(用于蔬菜生产50亩,其中山区蔬菜生产30亩)以上的,补助工程实际投资额的70%。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对被评为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村,当年给予每村1万元的奖励。
创建省级农机化(或平安农机)示范镇街区,配套奖励3万元;创建农机化(或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户,分别配套奖励1万元、1000元;创建农机化(或平安农机)示范社,国家级配套奖励2万元,省级配套奖励1万元,金华市级配套奖励5000元。
对规范运行的镇街区农业信息网点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给予0.5-1万元补助。
烘干机配套的热风炉60(600)型补贴2.5万元;乘坐式高速插秧(侧深施肥)机,每台配套补助2万元;SYG-68系列、2BDX-10系列水稻穴直播机每台补贴2万元。
对农业机械参加保险的(不含变更用途从事道路运输的农业机械),给予保费50%的补助。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等认证,对取得上述认证的,每个奖励2万元,期满后复评换证的,每个奖励5000元。
对获得“金华市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获得该荣誉并由金华市人民政府发放牌匾的单位一次性再给予2万元奖励。
具有自主品牌和生产技术标准,年产值在30万元或认证规模在50亩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给予8万元奖励;绿色食品期满后通过复评续展,每个基地奖励2万元,其他通过复评换证奖励0.3万元。
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获评国家、省、金华市、市本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当年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获评国家、省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省级示范性农产品展示展销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获评国家、省、金华市、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五、强化农业品牌培育
在国家、省、金华市级政府组织的综合性农业展会的优质农产品评选中首次获金奖的,分别给予参评单位或个人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在享受市政府创牌奖励政策的同时,获国家驰名商标,以及省、市级著名商标、名牌(农林)产品、知名商号、老字号等农业类创牌者,再一次性分别获配套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
获评国家、省、金华市农(林)业特色镇(产品之乡)称号的,分别奖励8万元、4万元、2万元;获评省级林业“最美系列”称号,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获评省级生态文化基地奖励3万元,国家级生态文化基地的配套奖励2万元。
新创浙江省农业吉尼斯纪录的获奖者,奖励2万元。
六、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通过省级认定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主体,分别奖励10万元、1万元。商品有机肥、缓(控)释肥使用补贴:以村、合作社或大户为单位推广商品有机肥10吨以上,每吨补助200元;推广缓(控)释肥20亩以上,每吨补贴1000元。利用山地连片种植良种油茶1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600元(库区800元);香榧5年生大苗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00元。
□记者 秦艳华 制图 蒋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