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发放千万元帮助特困群体
本月起低保、五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又提高了
□记者 秦艳华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从12月起,我市低保、五保、孤儿等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新标准出炉,发放的保障金额比之前有所提高。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健全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孤儿等特困群体保障标准增长机制。目前,我市根据2015年最低月工资标准、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等进行核算后,全面调整了各类特困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新标准,2015年最低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每月人均各为664元、498元,比之前发放的分别提高了76元、74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4年的每人每年9746元提高到11909元,同时该标准适用于城镇“三无”对象;社会福利院收养、社会散居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各调整为每人每月1630元、978元。
“各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实行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相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参照各类标准、办法进行核算后制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倪项进说,每年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后,各类困难群体的保障金标准也会进行相应调整,之前我市农村低保补助每人每年5088元的标准,高于全省4600元的标准。
据悉,低保、五保、孤儿、城市“三无”老人等特困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是项动态的过程,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对象,可随时向所在乡镇进行申报,经部门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市财政都将予以补助。截至12月,我市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对象共有3000多户4000多人,预计全年将发放金额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