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环境友好企业类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永康市建设环境友好企业促进污染物减排奖励办法》(永政办发[2009]17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开展2015年度环境友好企业类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对象为本年度新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称号的企业。 请相关企业携带所获得的荣誉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排污许可证(复印件)、环保验收意见(复印件)等材料,于2015年12月25日前到永康市环保局管理科(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办理申报手续。
联系电话:89289013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