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日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要闻

  帮助创业者甩掉“退出难”的包袱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正式实施

  □记者 颜元滔 通讯员 施华英

  本报讯 8日,市市场监管局受理了永康市群儿爱恒有限公司的简易注销程序申请,这标志着我市已正式开始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步推进以来,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企业注销事关企业、投资人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法律对注销的程序要求较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注销流程前后至少需要往返登记机关两次、提交近10份书面材料,办理过程更是长达两个月左右。这对于一些领取营业执照后没有开业或者没有债务债权的企业来说,显得有些繁琐。

  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我省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单位,率先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建设。根据《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网作为我市简易注销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凡符合成立未满三年、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下等条件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无须经过清算组(人)备案,可直接提交简易注销程序申请,经过十日公示期,登记机关未收到异议的,正式受理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申请,并于公示届满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

  此外,《规定》也明确了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异议及救济途径,以防止部分企业利用简易注销程序恶意逃避债务纠纷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登记机关作出核准决定前,若有第三方提出异议,将立即中止程序,并告知申请企业。企业再次申请注销时,不再适用简易注销,只可按照一般注销程序重新申请。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骗取注销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

  “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将帮助更多的创业者甩掉‘退出难’的包袱,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彭年表示。


永康日报 要闻 00001 2015-12-12 永康日报2015-12-1200027;18036 2 2015年12月1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