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永康市杰生金属制品厂:
本委已受理雷洪美诉你单位要求工伤赔偿的争议案件(永劳古仲案字[2015]第2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3月14日上午9点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3楼319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天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永康市古山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