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守农田红线31.4万亩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记者 张赤奎
本报讯 19日,记者从市国土部门了解到,在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划定3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据了解,今年9月底,我市全面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守住浙江省、金华市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在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进一步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促进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规划师徐冰介绍,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尚未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具体包括:已建成的标准农田;已建成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内的耕地;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水利部门实施农田水利标准化建成的旱涝保收农田;保障城市(镇)蔬菜供应的蔬菜种植基地;其他优质耕地。
同时,通过土地审计、督察、卫片检查、遥感影像成果发现,现有基本农田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已经被建设占用的耕地(违法用地已复垦且符合耕地标准的除外);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或与生态公益林重叠的耕地(可以调整生态公益林范围的除外);坡度25度以上的耕地;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尚未占用的耕地(纳入盘活存量用地的除外);耕作层遭到严重破坏或土壤受到严重污染的耕地;其他不符合保护要求的耕地和农用地。
在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内,我市还将划定1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应符合下列要求:地形平坦、坡度6度以下;农田水利、田间道路设施完善;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大于500亩、山地丘陵地区大于200亩(已经建成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按实际建成面积划入);耕地质量等级与地力等级在二等以上,土壤清洁。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徐冰说,目前中心城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和城西新区、经济开发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最后的微调,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4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2.6万亩。其他11个镇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也已确定了初步范围,正在进一步核查、修改和细化。
另据悉,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同步进行,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将在三个月内把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编制保护图册,严格监督管理。
名词解释: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优先把城镇周边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目的是严控城市化进程加快对耕地尤其是对城市周边地区优质耕地的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