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投诉比去年多三成
监管部门提醒:保存交易信息并索要发票
□记者 陈凯璐
本报讯 16日,记者从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1月至11月初,我市共收到网购类消费投诉450余起,比去年增长了30%。其中网购类投诉商品以日用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以及家用机械类为主。
上个月,小琳花了29.8元在天猫上买了一口砂锅,页面上显示商家当天就发货了,可事实上,过了4天后商家才动手发货。小琳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的嫌疑,便投诉到市场监管局。
据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受理的网络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五类问题:一是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销售“三无”产品,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用“水货”假冒正品。二是合同违约,主要表现为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实施,或是提高退货门槛,或是违反和消费者之间的口头约定。三是售后服务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联系不上卖家或是卖家虽答应解决修理或退换货,却迟迟不予解决。四是虚假广告宣传,主要表现为使用的商品照片失真,对商品的功能等夸大宣传。五是采取雇佣他人进行刷单,用虚假评论等方式误导消费者。特别是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后,广告宣传类投诉猛增,增幅高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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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网购时怎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出了两点建议:
一、消费者最好选择相对有保障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购物,如天猫、京东等。这类平台上的商家注册信息比较齐全,便于联系,利于纠纷解决。
二、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应该保存网上商品的交易信息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资料,最好索取发票。
那么,如果市民在网购时与商家发生纠纷,具体该怎么投诉呢?如果网店不是本地的,又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新《消法》明文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可以与卖家商量后直接将商品寄还给卖家,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其次,如果消费者是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购买到有问题的商品,可以通过网店所属的购物平台进行投诉,也可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向网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如果消费者遭遇了网络诈骗,应该及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