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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告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在2015年12月10日截止,尚未缴费参(续)保的人员抓紧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办理,个人缴费240元。2015年已委托银行扣缴医保费的城镇居民,应在11月30日前将每人240元医保费存入委托扣缴账户中,城西新区、方岩镇辖区人员应在11月30日前将医保费存入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与农商银行签约的其他账户中,以确保扣款成功。已采集信息的2015年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须在2016年后)到户口所在地永康农商银行领取社保卡。

  永康市合医办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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