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永康市桥下水厂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有关规定,永康市物价局将召开桥下水厂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2:00。
二、地点:永康市桥下水厂3楼会议室。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附后)。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徐新学 (市府办)
贾本应 (龙山镇政府)
程文胜(古山镇政府)
胡明浩 (方岩镇政府)
朱荣平 (市财政局)
夏 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厉加鸿 (市环保局)
任雄伟(市水务局)
陈帮进 (永康日报民情专递)
叶青松(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夏新长(古山镇世雅下街村消费者)
池 赟(古山镇下溪池村消费者)
贾镇荣(龙山镇贾宅村消费者)
胡桂巧(古山镇下朱村消费者)
程绍飞(古山镇文楼村消费者)
胡苏枝(古山镇古山四村消费者)
陈美玲(古山镇古山四村消费者)
五、听证人名单
项 敏(市物价局局长)
朱武新(市物价局副局长)
钱林锋(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周金禄(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应 俊(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
永 康 市 物 价 局
2015年10月29日
附: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桥下水厂的实际情况,拟定二种自来水到户价格方案如下:(居民阶梯水价依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污水处理费调整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发改价格〔2015〕119号]文件,水资源费调整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 浙价资〔2014〕207号]文件)
方案1:
永康市桥下水厂供水到户价格表
注:二级泵房加压供水区域,用水价格在表列价格基础上加收每吨0.30元的泵房电费。
方案2:阶梯水量定为240吨/年,600吨/年,其他同方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