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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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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资公告

  永康市葆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股东于2015年10月21日决定,注册资本从伍拾万元减至拾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本公司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做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邱雷

  联系电话:13486909335

  永康市葆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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