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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城乡居民医保

  开始参保缴费

  □记者 秦艳华

  本报讯 20日,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美蓉参加。

  据悉,今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截至12月10日,逾期未缴费者将被视为自行退出对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016年筹资标准不变,个人缴费240元,医保待遇进行了微调:参保人员同时享受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20%。

  目前,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800元,个人缴费240元,财政补助560元,共有46.9万人参保,占应参保人数的99.56%。

  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启动,计划于12月10日前完成,同时将在城西新区、方岩镇推行社保卡代缴代扣医保费试点工作,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等工作。

  陈美蓉表示,有关部门要力争“应保尽保、不漏一个”;要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参保流程等规定,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切实管好用好医保基金;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服务,让群众看病报销更方便,全面推进病、医、保之间的和谐发展。(相关内容详见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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