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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乡贤程文德在广东信宜任上倡议集资迁学

  新建书院以婺学宗师学堂“丽泽”为名

  □龚剑锋 孙丽丽

  程文德(1497—1559),字舜敷,号松溪,明代浙江省金华府永康县(今浙江省永康市)人。

  同历代的名士一样,程文德除了做官,就是讲学。“讲习而不息焉,明诚以尽性焉。不舍昼夜,放乎四海也。”程文德热衷于讲学,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

  他学识渊博精深,诲人不卷,为官清廉,赢得了后人的景仰,并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被贬为不上九品的小官仍创办学堂,聚众讲学

  程文德的讲学活动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即故里永康、广东和南北两京。

  程文德讲学生涯最初起于故里永康,最终也归于此。在故里的讲学时间较长,具有持续性,深入性,因而影响较为深远。嘉靖元年,程文德26岁时,便在故里创办了“松溪书院”,聚集一些志同道合之人在书院切磋琢磨学术。此后他开始在各地讲学。程文德自考取功名之后,大都在外为官,很少回故里,因而家乡士人为了能一求文德的指教,也顾不得一些忌讳与规矩。嘉靖十七年,文德葬其父于家乡的龙山,为尽孝道,他建庐于父墓之侧,日夜守护。很快周围的士人,无论远近,接踵而来,纷纷自建庐舍环于墓,以期能求学于文德,久而久之,这些庐舍便成了名副其实的学舍了。最终则是在净明寺的旧址建成了“龙冈书院”,其诗有云:“龙山精舍近龙川,栋宇初成思豁然。固址昔传僧八百,新堂今聚友三千。”由此可见当时盛况空前。等到其母过世时,程文德迁父母坟于龙蟠山。程文德则居于附近的塔塘。“寿山距塔塘咫尺,先生旧蒇修地也,至是复集同志者,讲学乎其中。学者无远近,并以及门为幸。”程文德晚年落职后,仍有许多士人追随求教,而他亦是讲学而终。

  在广东任职期间,是程文德从事教育活动最重要的时期,正是在这里他的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程文德因同年扬名事,被贬广东高州府信宜县典史,尽管这只是一个不上九品的小官,然而这并没有妨碍他的讲学。程文德初入广东不久,梧州总督陶庄敏就请留主讲梧州岭表书院,当时“两广诸名士翕然从先生游”。其间他著有《岭表书院谕学》(上下),意在“劝学立志”,他认为“夫学,莫先立志而已矣”,“天地之间舍学无事矣”。同时,倡导他的“致良知”之说。他的讲学受到了两广学子的欢迎。后来他的门人李献忠在其所编的《岭表遗教录》的序言中写到:“传曰中心悦而诚服,如七十子之服孔子,其至也”,把他的讲学提到了与孔子相提并论的高度。即使只是短暂的受业,李献忠等人在16年后也仍然记忆犹新。

  在梧州做了大概十个月的停留后,程文德便离开岭表书院到高州府信宜县。程文德最初讲学于高明书院,使得高州诸生纷纷聚于书院,听其讲学,一时之间“一州五县诸生可进者聚于书院中”。程文德也是“迪以躬行之教,每举何、王、金、许之学,朝夕与之讲明,学生多感悟而兴起焉”。同年冬天,程文德见信宜县学“门庑虚圮,文庙仅存,荆榛芜秽,学官生徒咸外舍”。为改善这种状况,程文德倡议集资迁学,很快使得校舍焕然一新。在县学之后,又另建了丽泽书院,士人纷入,为时宗慕,书院名称源于故乡婺学宗师吕祖谦之金华丽泽书院。

  程文德被贬广东期间,创办学堂,聚众讲学。由于其精于思辨学术,获得了广东学界的好评,许多名士更是慕名而来。他不倦讲学,培养了许多人才,促进广东教育的发展,广东“人文不振”的状况一时之间大为改观。门人梁维芳等人专门编写《窦江集》来追忆程文德,其中写到:“松溪子以醇正之学接孔孟之传。由诚敬入门,平静虚凝道,以知行合一,六经子史,贯然讲授,皆沨沨乎兴起焉!故其所揭示之言,皆标为学之准;凡待其侧者,接发道德之蕴;所吟咏之诗,皆抒性情之积,无非嘉惠斯地,而皆所以陶铸诸生。”

  两次担任大主考,选才不拘泥于书文

  嘉靖十四年(1535),奸相汪鋐被罢免后,程文德得以升迁,离开了信宜。十年后,他被升任为广东按察使,提督学校。但未赴任便升任南京国子监祭酒。但他与两广学生留有深厚的情谊,于是寓书六章:一曰自爱,二曰辨志,三曰务实,四曰尚行,五曰敦本,六曰持谦。以此督促岭南诸生,岭南各学校均为誊写,揭诸明伦堂,表示以相遵守。

  在南北两京时期,程文德的教育事业达到了辉煌。从他个人的角度而言,他身兼政教二职,此刻合二为一。他开始担任主考,翰林院学士,国子监祭酒等考官、学官。

  在南北两京的讲学,最初起源于他首次参加京试。程文德酷爱思辨学术,“学之不讲,道弗明也;讲而弗习,道弗行也。是故以问会友,以友辅仁”。而即使在参加京试的紧要关头也不忘讲学。首次进京之时,他便在柏林寺,“聚诸同志者,辨证其学术”,而对于京试却只是“间相与从事举子业,然终不以此妨讲学功。”京试终因与大主考有亲嫌之故,而未能应试。嘉靖八年,程文德庭试一甲第二名,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此次及第距上次京试已有五年之久,但这五年中他并未因举子业而中断过讲学。他就曾在灵岩寺,聚同志者,讲学其中,并且编写了《策学类聚》,供士人学习经济时务。

  程文德为官期间曾两次被任为大主考,负责人才的选拔。早在嘉靖十一年(1532),他便担任了同考会试。二十多年后,他再次被招为主考,选拔了更多有用的人才。会试结束后,程文德因明周慎竣事加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典教庶吉事。为培养实干人才,他不拘泥于“第课书,业诗文”,而是“身先笃行,虽日程以艺,而笃实之教恒先责成焉。”

  除此之外,程文德还担任过南京国子监祭酒,为了办好国子监,使监生学有所成,定下了严密的六条监规:曰同寅恭,曰肃威仪,曰敦诚信,曰慎出入,曰戒躁进,曰正次舍,曰禁宿弊,以此培养学生的行为道德修养。他还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增加了一些新的教学设施,兴建了射圃,修葺了号房。同时为六馆生讲“孟子鸡鸣而起”章,发明其义,劝勉学生,希望学生能刻苦攻读,虚心求教。程文德的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作《鸡鸣倡和诗》四章,“传诵于诸生,六馆生感发兴起。诗传诵,无不佩服而赓和者。”

  强调道德教育,以身作则感化学生

  明代,程朱理学早已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程文德自小受到这种教育的熏陶,成为程朱理学的忠实继承人,但其曾从学于王阳明,而王阳明却虽入朱学而出朱学,虽入佛老而出佛老,故程文德的整个知识体系基于程朱理学,却又异于程朱理学,他的教育思想也是如此。

  程文德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教人做人,而做人的模范便是圣人,一个人要达到的最高境界便是成为“圣人”。在他看来“圣贤吾真师,富贵何足数”,以师圣贤才是学之正道,为此要学有所成,就必须以圣贤之学为学。圣贤之学首要的便是立志,要立圣人之志,要“有必为圣人之志”,向圣人看齐,将来才能成为真正的圣人。程文德一生教人无数,然而每次诲人必先教其立志。他从事教育之初便写下《益斋砭剂》,书痛惩条目十条,同时警觉自己和后人。他认为如果“立志不笃,屡奋屡费”,只能是无知之人。在其《岭表书院谕学》中更是直接写明:夫学奚先,立志已矣。

  同时,他继承了王阳明的“致良知”之说,良知即天理也,致之体也,其功一也,然其本则在乎立志而已,孔子所谓志学是也。意思就是,良知是天生的道德观念,人人都有,而人要做的便是通过学习来恢复、显露、发挥这种天生的良知。这也就表明人人都有良知,从而人人具有成为圣人的条件,而能否成为真的圣人,首先在于立志,从而论证了受教育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但是这种立志并非随意,“世之士有志于富贵者矣,有志于功名者矣”,这些并不都是真正的志,只有有志于道德者,“圣贤是也”。程文德始终把道德教育放在首位,坚持“成立,道德也。道德不足,虽位至三公,犹未成立。”他认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道德才可以称之为志,然后才能“语学问之道,格致诚正,戒惧谨独,则其涂辙焉”。对于学生的道德教育,他不仅是通过言语的教导,更是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去感化学生,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接受道德规范。而他本身确实如此,“公性孝友,事二亲尽志,善处其伯兄,常以礼义训其族人。”程文德反对“功利主义”,反对只为追求功业而学。他主张读书应“必反之身心焉”,反对死记硬背,追逐功利,作文只要得其义,而不必雕章琢句。

  最初,程文德只是聚集同志者相互探讨切磋,规模与影响非常有限。等到担任广州信宜典史之后,程文德开始在一些较有规模的书院讲学。之后,程文德开始担任学官,由业余转为专职从事教育。他一生诲人不倦,对学生要求又相当严格,并以身作则,所以培养造就了一批优秀人才,有郭希颜、吕希洵、王瑛、李献忠、梁维芳等名士。

  (作者之一龚剑锋系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生导师)

  程文德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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