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江南街道溪心村拆迁户徐毅孙,坐落于本户已确权宗地502-09B-93、502-09B-94南面宗地,原为天井,现已建成砖混二层及砖混一层房屋,建筑占地面积26.11平方米。根据溪心村的调查证明,该房屋建于1999年前。2013年3月18日,根据溪心村拆迁安置相关政策经溪心村、江南街道、重点办、国土局同意,该房屋已按溪心村拆迁安置相关政策进行处罚。如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根据溪心拆迁安置相关政策进行确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7174817、87177681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