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开 道 歉 书
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
本人生产、销售的儿童电动漂移车已构成对贵公司“浙休车协第803、804号疯狂卡丁车”维权产品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ZL201320342222.2,ZL201320342327.8”侵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此,向贵公司公开道歉!
本人承诺:今后不以任何方式侵犯贵公司的知识产权。
道歉人:徐新毫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