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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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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妇保院儿童康复科正式开科

  符合规定的患儿既能享受医保,又能申领康复训练补助

  □记者 陈晓苏

  还记得9月2日,本报14版刊登的那则消息吗?消息里说,市妇保院儿童康复中心成立14个月以来,让百余名孩子顺利“归队”,却也让科室、设备等“捉襟见肘”。短短半个月后的9月17日,该院儿童康复中心“升格”,开设专门科室的同时,也有了自己的专有病区。

  “升格”、专有病区,对康复家庭来说,跟以往的康复训练,有差别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用最直白的话说,这一“升格”,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孩子,他们所接受的康复将从“门诊”转向“住院”,这个转变对这些家庭来说,就是福音:康复训练已列入医保报销范畴。

  作为市残联指定的小儿康复定点单位,市妇保院儿童康复中心主要收治脑性瘫痪、发育落后、智力低下、脑积水、脑炎后遗症、自闭症等功能障碍的患儿,尤其注重脑瘫早期的抢救性康复治疗。如果这些患儿已经办理残疾证,在该院进行儿童康复训练的,年龄小于6周岁的患儿,可享受由残联发放的每月每人次1000元的康复训练经济补助,大于6周岁小于14周岁的则享受每月每人次500元的康复训练经济补助。

  如果要办理残疾证,需先到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申领残疾评定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领取残疾证后要申领残联康复训练经济补助的残疾儿童,还需提供一式二份的浙江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表、永康市残疾人康复工程经济状况证明、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患儿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双面)和户口本复印件。


永康日报 妇幼保健 00016 2015-09-30 永康日报2015-09-3000022;永康日报2015-09-3000023 2 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