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学有所教”转向“学有优教”
市教育局出台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28日14点45分,永康中学九(16)班有一节阅读课,今天教室最后排多了几个“陌生人”,市教育局局长谢滔一行和孩子一起听了老师的讲课。
当天,《永康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永康市中小学教师听课学习制度》正式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分管业务副局长及教育科、民办教育科、督导科全体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而教研室、辅导中心、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长也有每学期20节到60节不等的“听课作业”。在如实记录听课内容的同时,还要求观察记载学生的学习态度、思想状况、班风班纪等情况,并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价。《听课记录》每学期都将清点、查阅,检查结果也将公开。
“‘有书读’转为‘读好书’,实质就是‘学有所教’转向‘学有优教’。”谢滔说,要想大幅提升教师从教水平,就要从以考促学、以听促教、以研促培着手,让所有教师回归课堂本真,而这也是建立听课制度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