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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市进入“双禁”时间
行政辖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5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意味着从10月1日起,我市正式跨入“双禁”时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在全省
率先实行全市“双禁”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风俗,但存在的危害也不小。环保部门检测结果显示,我市去年除夕夜PM2.5数值为平时的15倍,造成严重的雾霾天气。同时,烟花爆竹燃放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干扰,群众禁放呼声强烈。
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安全形势严峻。2012年以来,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196起,各类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如2010年舟山镇申亭村一名村民在办喜事过程中燃放礼花弹造成一人死亡,今年年初一发生的“2·19”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更是震痛全城。
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打造宜居家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不仅迅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更加快了实施“双禁”的步伐。
5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实行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报告,8月下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烟花爆竹“双禁”政策。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实行全市全年“双禁”的城市。
不过禁放的规定中也留了一个“口子”。规定逢重大庆典和节日,经公安机关许可,可举办焰火晚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市民群众可集中观赏。
全市“双禁” 民心所向
“双禁”通告一发布,得到了市民、网民的一致叫好。
家住金水湾的李琳燕表示,自己10多年没买过鞭炮了,虽然节假日及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风俗,但每年除夕夜,小区里的鞭炮都会产生大量呛人的浓烟,还掉落很多鞭炮碎屑。
网友“波仔”说,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很赞同“双禁”,旧的习俗该抛弃就抛弃,应该大力倡导环保、绿色的新风俗。
不少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都开展了“禁燃烟花爆竹,守护碧水蓝天”的宣传活动。近日,永康四中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的“双禁”政策宣教活动,师生和家长纷纷签署了不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
一位姓王的学生家长说:“我支持禁燃令,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环境无疑是雪上加霜,应该还给孩子们一个湛蓝的天空,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我签名了,以后我家肯定不放烟花爆竹。”
2014年有限“双禁”工作在市人大、政协的倡议下,城区开禁时间由原来的25天缩减为14天,减少了11 天。同时,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数量同比下降了60%。
花街镇连枝村香春火炮店的负责人胡香春说,她和丈夫经营村里的火炮店已经10多年了,以前生意好的时候一年能卖出100多箱,但是今年春节的时候生意少得可怜,一箱都没卖出去。“火炮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早就不想做了。”
“这说明我市实行‘双禁’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是民心所向。” 市安监局局长吕福有说。
烟花爆竹库存全部回收统一处置
随着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声令下,烟花爆竹经营户将何去何从?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已经全部收回,并根据经营许可证到期日,分别给予经营户2000元到4500元不等的补助。
据了解,我市现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93家,2014年总销售额约1600万元,批发公司2家,分别是富华日杂用品公司和喜来乐公司,两家批发公司年销售烟花爆竹都在 6.1 万箱左右。全市零售经营单位约有从业人员382人。
经过前期摸排,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申报的储存烟花爆竹量达到8000多箱。从23日起,市安监部门联合公安、镇街区共同对经营户的烟花爆竹库存进行回收处置。
倪红伟在花街镇潘宅村经营烟花爆竹店已经有8年。25日一大早,他把店里库存的40多箱烟花爆竹拉到镇政府主动“上交”。倪红伟说:“靠卖烟花爆竹,一年收入是有10多万元,但这钱挣得操心。”“双禁”政策出台后,他干脆把店面退租了,打算另谋出路。
28日上午,回收的第一批烟花爆竹已经统一处置,30日前,所有回收的烟花爆竹都将由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置。
违反“双禁”零容忍
实名举报奖励500元起
“双禁”如何落实?“双禁”通告提到,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双禁”实施后, 市安监部门将及时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仍继续从事烟花爆竹产品经营的经营户,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市公安局则将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并联合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安监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违规燃放烟花每次处罚100元到500元,实行‘双禁’后,我们将从严管理、顶格处罚,一经查证即罚款500元。”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陈天兴告诉记者。
同时,我市出台了关于违禁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奖励制度。根据奖励制度,群众可以通过110报警、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查证属实给予罚款处理的,每次奖励500元;给予治安拘留处理的,奖励1000元;给予刑事拘留处理的,奖励2000元。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加倍奖励。
■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的储藏在通风、干燥、温度、湿度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绝大多数市民家中很难达到要求。另外,家中的电器、明火等也极易引燃烟花爆竹。遭遇温度高的天气,或者被挤压过度都很可能引起自燃爆炸。如果市民家里剩余的烟花爆竹不多,可以用水把烟花爆竹浇透,最好能放在水里浸1至2个小时,再把纸拆开,将泥封弄掉,自行销毁烟花爆竹。
□记者 颜元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