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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
地籍登记 让每块宅基地有“身份证”
相关政策
自从我市开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和各镇街区按有关部署要求,克难攻坚,积极作为,有序开展。8月份,全市共发新证4534件,累计发证25442件。其中城西新区、江南街道、象珠镇等工作进展较快,他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值得借鉴。
2014年12月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182号)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4人及以上不得超过120平方米;3人及以下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对分家析产规定要合情、合理、合法,以自然间为单位;分家析产到户面积不得超过相应宅基地限额面积;兄弟中非农业人口的产权分析,原则上只能留足长辈份额后的平均份额;分家析产后父母留房标准:房屋三层及以上的,留房占地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二层及以下的,占地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有兄弟的大龄女性,父母留房可再增加20平方米。
□记者 应艳
象珠国土所在8月份发证513件,而此前的6月、7月的发证数分别为499件、567件,大有后来居上之势。据介绍,这与象珠镇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有关。
据介绍,象珠镇领导对此次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各村安排1名至2名干部参加象珠国土所的业务培训,由村干部负责向村民收集确权工作所需的前期资料;镇政府还安排专人负责把各村的资料汇总到国土所。
象珠国土所所长景伟军介绍,该所与镇政府做好协调工作,层层发动,及时把各村的工作进展反馈给各村联村干部;同时,双休日安排人员值班。所以,从5月份以来,该镇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较快。
近日上午,城西新区小东陈村文化礼堂内聚集了不少人(上图)。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一早就带着设备来到这里,摆开桌子,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上门服务。
小东陈村村民俞青松一早就拿着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资料来到文化礼堂,向工作人员咨询:“我原来老房子的土地证上登记的是我父亲,现在我们建了新房子,原来的证还有用吗?”工作人员向他进行了解释。俞青松说,前两天村里张贴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宣传标语,还有上门服务的通知,所以这天他一早就来了。工作人员还帮他复印证件,并打印出他家新房的勘测图等相关资料。办完这一切,俞青松告诉记者,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收集资料,连复印都是免费的,真是大大方便了村民们。
据介绍,小东陈村共有117户,320多人口。村里从2008年开始进行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拆除老房建新房,目前大部分农户已建好新房。该村村民黄连宝说,新房子建好后,村民们都还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次统一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真是送来及时雨。
据介绍,城西新区国土所工作人员除了送服务上门,每到一个村,都会带上地籍图,核查宅基地信息,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截至8月底,城西新区发证总数2165件,总数和进度均在全市前列。
城西新区:轮流到各村上门服务
象珠镇:充分发动村干部力量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改革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的重要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姚之江介绍,简单来说,这是农村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农民的宅基地确权发证之后,产权清晰了、权属清楚了,基本财产权利就能得到保障,农民就可以获得更多财产权利用来增加财产性收入。
具体流程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
去年,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16个镇街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进村入户办理登记手续。为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在此次确权登记工作中,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优惠政策:
1、2014年3月27日以前未经批准,但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且符合“一户一宅,限额面积”的农民建房,可补办用地手续后办理登记;
2、分类处理非法“一户多宅”,根据土地使用者不同情况,可自主选择对违法用地进行调剂;
3、农村宅基地登记涉及分家析产的,参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规定,非农业人口可以继承祖辈房产,按集体土地确权;
4、本次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免收土地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证书工本费,暂不收取测绘费、出图费等服务费用。
A.为什么要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
B.政府部门优惠政策
C.我市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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